播报 | 发改委:推动政采领域应用环保信用评价,六部门:社会服务领域双创可公开招标

政府采购信息网 李璞 2021-03-28 09:35:10

00:00

00:00

  • 2X
  • 1.5X
  • 1X

发改委:推动政府采购领域应用环保信用评价结果

3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对《关于全面实施环保信用评价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征求意见稿》提出,推动相关领域应用环保信用评价结果。各有关部门应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监督抽验、政府采购、财政投资公共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特许经营活动、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执行投资税收和价格等优惠政策、申请适用海关认证企业管理、企业发行股票和债券、科研管理、表彰奖励等过程中,依法依规应用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等级信息。鼓励行业协会商会、金融机构等在会员管理、宣传推介、融资授信、厘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费率等过程中,参考使用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等级和环保信用信息。鼓励新闻媒体宣传和推广环保诚信典型、诚信事迹。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应当按有关规定披露其环保信用评价等级信息。

六部门:社会服务领域双创可公开招标

3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印发《关于深入组织实施创业带动就业示范行动的通知》。

《通知》明确,示范行动紧扣创业带动就业主题,聚焦高校毕业生、农民工两类重点群体,运用资金支持、政策扶持、宣传推广等抓手,组织实施社会服务领域双创带动就业、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校企行”、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精益创业带动就业等四项行动,力争全年创造110万个以上高质量就业机会。

《通知》中提到,在社会服务领域双创带动就业专项行动方面,鼓励区域示范基地通过公开招标、揭榜挂帅等方式,购买教育、医疗、劳动就业、养老、托幼等公共服务,培育壮大平台企业。

28部门:发展在线教育可采用政府购买服务

3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中央网信办、教育部、财政部等28个有关部门和单位研究制定了《加快培育新型消费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共24条,提出培育壮大零售新业态。拓展无接触式消费体验,鼓励办公楼宇、住宅小区、商业街区、旅游景区布局建设智慧超市、智慧商店、智慧餐厅、智慧驿站、智慧书店。

《实施方案》还提出,积极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推动互联网诊疗和互联网医院规范发展;深入发展数字文化和旅游;有序发展在线教育;大力发展智能体育等。

《实施方案》还提到,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相关企业数字化转型。研究推行政府购买优质在线教育服务,并将相关服务纳入地方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十部门:鼓励公共机构优先采购资源综合利用产品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推进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在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推广方面,《指导意见》明确,将推广使用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纳入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等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鼓励党政机关和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发挥公共机构示范作用。

支持政策方面,鼓励绿色信贷,支持大宗固废综合利用企业发放绿色债券。鼓励地方支持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发展。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有效增强资源综合利用产业投资吸引力,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投入,不断探索依靠市场机制推动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的路径和模式。

云南:发布保留修改和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多项涉及招投标

日前,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保留修改和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云政规〔2021〕1号),对决定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决定部分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决定全面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决定废止或者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公布。

其中,决定部分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中,将《云南省县级以上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暂行办法》(云政办发〔2013〕124号)第六条修改为:“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主体(以下简称购买主体)为:各级国家机关。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将第十一条第二项修改为:“(二)确定采购方式。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开展。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环节的执行和监督管理,包括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采购政策、采购方式和程序、信息公开等,按照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制度执行。”,将第三项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吉林:房建市政工程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

日前,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施工过程结算是指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发承包双方依据施工合同,对结算周期内完成的工程内容(包括现场签证、工程变更、索赔等)开展工程价款计算、调整、确认及支付等的活动。施工合同工期一年(含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推行施工过程结算,鼓励施工过程结算实行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实行施工过程结算的工程项目,发承包双方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在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结算周期划分方式,可按照施工时间周期或施工形象进度节点划分。

发承包双方应依据合同约定的结算周期划分方式进行施工过程结算。发包人不得以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等理由变相拖延施工过程结算。合同中对施工过程结算的各项办理时限没有约定的,期限均为28天。

天津:简易低风险工程项目不再强制审查

​日前,天津市出台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20条新举措,全面提升审批服务便捷度和企业满意度,提高审批效率,持续优化建设领域营商环境。新举措实施后,一般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从项目备案到取得施工许可证,审批时间将压缩至40个工作日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和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的审批时间,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15个工作日以内。

此外,天津市扩大了简易低风险项目的范围。社会投资的1万平方米以下的普通厂房仓库建设,被归为简易低风险,这类项目的施工图不再进行强制审查,改成告知承诺制。之前所需的节能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等评估评价,也不用再办理,而是实行事中事后监管。

政府采购领域首个微信公众号。第一时间提供专业、权威、精准的政府采购政策解读、知识分享及招标采购信息,为政府采购各方参加人铺设一条信息高速通道,满足你随时随地的采购、生意需要。

政府采购信息网

政府采购信息网

网友评论
个人头像
  • 暂无评论,欢迎您发表观点!
意见反馈
反馈类型:
问题描述:
0/500
联系方式:
0/30
提交